中国足协昨正式公布对事发十年前的假球案处理结果,申花和泰达在新赛季被扣6分,各罚款100万,申花末代甲A冠军被剥夺。此外,鲁能、亚泰、建业、舜天、延边等涉案各队都各有处罚,还有一批官员、裁判、球员也或终身或几年禁止从事足球运动。对这处罚,网上议论热烈,究竟应怎样看待这迟来的处罚呢?
英国有一句有名的法律谚语:“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意思是说,即使司法裁判的结果是公正的,如果过迟作出裁判,或者过迟告知当事人,就不是正义。
比如,如果爸爸犯错了,就如何处罚一事,讨论来,讨论去,一直等到爸爸退休了,处罚决定才出来,结果,板子打在儿子的屁股上,能说是合适的吗?因为,经过2007年的增资扩股,申花俱乐部与联城俱乐部合并,目前的这支申花队和2007年之前的申花俱乐部在名称、股份、法人等多方面都有变更,责任人和责任主体都发生了变化。
当然,还是要尊重中国足协的处理决定,只是希望,以后处罚要及时一些,不要等事过境迁后再来处罚。
(相关报道见A19版、A20版·体育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