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外滩”金字招牌
今年7月25日,《黄浦区关于建设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的实施意见》发布,迄今仅与区金融办接触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就有40余家,近十家已明确表达了设立公司参与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的意向,部分企业已进入工商注册流程。这些企业涉及金融控股、互联网支付、P2P网络信贷、云银行、在线金融产品销售、财富管理、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等诸多类型。
在工商注册中,细则的一个突破是:允许新金融机构有条件使用“外滩”招牌。“我们允许一些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外滩’字样,这是一个重大的创新突破——外滩作为全球知名的地标区域,一般不被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这次我们解放思想就是为了表明全力支持金融创新的决心,当然也希望以后获批的企业能够对得起这块金字招牌。”黄浦区副区长吴成说。
金融创新有奖励补贴
细则第三章涉及“金融创新奖励和补贴”,这是企业最为关心的内容之一,也是细则着墨最多的章节,共13条。
细则明确,黄浦区政府给予互联网金融企业一次性开办补贴,主要用于企业办公场地装修,标准为经审计的实际装修费用(不含办公家具)的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时,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前两年利润所得形成的相关贡献给予全额扶持,对增加值、营业收入形成的相关贡献给予减半扶持。
互联网金融企业在黄浦区域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根据当年实际租金予以一定补贴;企业在黄浦区域内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购房总价1.5%的补贴。
此外,企业当年通过金融创新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或提供金融服务比例达到75%以上的,经认定后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