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俊与谢蕾是青梅竹马的恋人。去年国庆节期间,两人终于确定了恋爱关系。两人约定今年情人节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为了给谢蕾一份惊喜,孙俊提前买好求婚钻戒,并提前10天举行了一个别开生面的求婚仪式,双方好友见证了他们的爱情。然而就在情人节前一天,两人却发生了一场激烈争吵,并一致决定,终止恋爱关系。亲友闻讯纷纷劝说,怎奈两人分手心意已决,听不进旁人任何劝说。
今年7月,因要求返还钻戒遭到拒绝,孙俊将谢蕾告到了长宁区法院。孙俊认为,这枚钻戒是他花钱买的,而且是为了和谢蕾结婚才送给她的,属于彩礼性质。现在两人的恋爱关系已经终止,谢蕾理应将钻戒还给自己。谢蕾不同意孙俊的诉讼请求。她认为孙俊将钻戒交付给她即完成了赠与,现在并没有可以撤销赠与的事由出现,因此,孙俊无权要求她返还钻戒。
法庭经公开开庭审理,于近日作出判决:谢蕾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天内,将这枚钻戒返还给孙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