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灵公篇载:子曰:“过而不改,是谓过矣。”
过,过失,过错,罪过。然而,失、错、罪三者造成的不良后果轻重有别,一般说来失者轻,罪者重。还有一个根本性的差异,即主观意识或说主导思想的不同。所谓过失,多指无意而话说错,好心而事办坏。错误则有两种可能,无心犯戒或有意违规。而罪行主要倾向于故意为之,当然也会偶发无意而犯罪。
孔子所言之过,未分失、错、罪三者,故后人只能笼统理解。但是,孔子多次谈过,体会其义,似专指失与错。另外,孔子言语中明显有强调主观意识或主导思想的意思,不可不察。
孔子告诉弟子们,有了过失、过错而不改正,这就真叫作过失、过错了。清代刘宝楠在《论语正义》中注曰:“《韩诗外传》三:‘孔子曰:过而改之,是不过也。’当本此文而反言之。”这种理解是对的,过而能改,重归无过。这是一个重要的论断,应该成为认识、评价人的一条标准,不能一味抓住历史“污点”不放。
子贡的一段话说明,他对老师的教导是学到家了。他说:“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之,人皆仰之。”(子张篇)君子有过失、过错,像日食、月食一样自然,是肯定会发生的,人人都看得到,但这不奇怪,也不可怕,认真改正,无损于君子的正面形象,人们仍会尊之敬之。
孔子清楚地知道,人皆有过,包括自己。孔子甚至因为别人知道有过而感到庆幸:“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述而篇)所以,他经常告诫弟子“过则勿惮改”(学而篇)。惮,畏惧。有些过失、过错的根源比较复杂,比如性格缺陷。“由也喭”(先进篇)、“野哉由也”(子路篇),子路比较刚猛,有些粗野,说话办事难免失当,这种缺点、过错改正很难,亦很痛苦。但孔子认为,不能因为难和苦就不改,要进德修业,成为君子,必须狠下决心,且持之以恒。
在这方面,孔子唯一表扬的是颜渊,“不贰过”(雍也篇)。贰者,复也。颜渊不会重复犯同样的过失、过错。而对于大多数人,孔子说“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公冶长篇)。其,反身代词,即自己。讼,责备。能发现自己过失、过错而在心中自我责备的人,孔子没见到。其实,颜渊就是“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否则他不会“不贰过”。
人皆有过失、过错,但不同的人态度天差地别。与颜渊的“内自讼”相反,“小人之过也必文”(子张篇)。不要说品格低劣的小人,就是一般人、常人的大多数,也会千方百计否认自己的过失、过错;而当被迫不得不承认时,也是巧言狡辩,文过饰非。文,动词文饰之义。故,小人“贰过”,乃至三过、四过,亦可能愈加严重,直至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