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铁路客票退票新规正式执行(如右图CFP)。新规有便民亮点,也有一些条款只是堵住“旧规”的漏洞,防止旅客“先改签再退票以逃避最高20%的退票费、转而支付最低5%退票费”。
本报11月20日A5版就曾刊登《预售期延长引发“退票”争议》一文,指出因铁路自身各规定之间相互矛盾,使得退改签规定有漏洞。因此,昨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退票新规,很大程度上恐怕也是为了堵住这些漏洞。
开车前15天以上退票不收费
铁路部门目前实行梯次退票办法,即按不同退票时间收取不同比例的退票费,具体规定是:比开车时间提前48小时及以上退票,支付5%的退票费;提前48小时至24小时退票,支付10%的退票费;在24小时之内退票,支付20%的退票费。
昨天公布的新规规定,客票预售期延长至60天后,对开车前15天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规则将自2014年12月3日起实行。铁路部门对15天以上的退票不收取退票费的主要考虑是,15天为车票再次销售留出了比较充分的时间,铁路公共资源能够得到比较充分的利用。
48小时内退票无法“钻漏洞”
新规还规定,为了让更多的旅客最大限度利用车票资源,减少占票浪费运力,同时也便于已持有车票的旅客调整行程,在其他列车有余票时,可以改签发到城市相同的车票。具体是,开车前48小时以上,可改签预售期内的任意车次;开车前48小时以内,可改签从办理改签之时至票面日期当日24时之间的其他车次,不办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后的改签。
此规定被外界解读为“堵漏洞”。之前有旅客利用铁路退改签规定的漏洞,逃避20%的退票费。举例来说,小明买了一张12月10日的火车票,如果他12月10日当天行程有变,按照之前的规定,他12月10日当天直接退票,属于24小时之内退票,须支付20%的退票费,但他可以改签到12月12日甚至更远日期,然后再退票,“变成”符合“比开车时间提前48小时及以上退票”,那他只要支付5%的退票费。现在按照新规规定,小明12月10日当天无论怎样都无法改签到只支付5%退票费的日期,只能付20%的退票费了。
开车后仍可改签当日车次
上述新规也有“副作用”,例如预售期延长至60天后,12月7日就可以买2015年春运首日的车票了,但提前量太大,不排除一些旅客抢订多天的车票,到时候确定哪天出行,再提前15天或以上退掉其他车票,反正也不需要付退票费;再例如,一些旅客在开车前48小时以内想改签到票面日期的次日或更远的日期,新规下就无法改签了,只能选择先退票、再买新票,要多损失10%或20%的退票费。
新规另有一条,对旅客来说也是好事,那就是:“开车之后,旅客仍可改签当日其他车次。”之前,铁路部门规定,开车之后的2小时内,除有“特殊情况”可给予改签,超过2小时不予改签。铁路部门一般对开车后2小时内要求改签的,都给予改签,主要为因地面交通拥堵而迟到的旅客考虑。新规突破了“2小时限制”,开车后,无论旅客何时要求改签,只要当日其他车次尚有余票,将一律给予改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