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在一家美容美发店工作,该店用房系向上海飞广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广公司)租赁,房屋所有人系上海市工人文化宫。2011年6月,工人文化宫与飞广公司的租约到期,飞广公司却不愿搬离。2012年11月23日,法院二审判决飞广公司腾退相关房屋并交还给工人文化宫,同时支付逾期未履行期间的房屋占用费。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始终不肯搬离涉案房屋,工人文化宫只得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飞广公司,但飞广公司置若罔闻。
今年9月16日上午,黄浦区法院联合公安、街道、居委会等多部门来到现场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持搜查令依法入屋搜查,法警和执行法官要求屋内人员清理个人物品离开,遭到商铺员工拒绝。陈某带着十余名男女员工对执行法官和法警拉、撞、抓、咬,导致法官和法警多人面部、手臂等多处受伤。随即闹事人员被强制隔离。
执行完毕后,陈某被带至法院,其因带头打伤执行法官和法警,被处以司法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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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最高法院公布《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依法保护法官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及时惩治在法庭内外恐吓、威胁、侮辱、跟踪、骚扰、伤害法官及其近亲属等违法犯罪行为;侵犯法官人格尊严,或者泄露依法不能公开的法官及其亲属隐私,干扰法官依法履职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意见》还要求加大对妨碍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诬告陷害法官、藐视法庭权威、严重扰乱审判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研究完善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