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网络信息平台因违规违法而不断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还是网络出行平台因暴力事件频发而引起公众愤怒,都进一步凸显了当前平台治理的困境与紧迫性。不仅平台自身在经营中要强化社会责任,监管部门也必须解放思想,改善服务。原有的社会管理平台应探索开放一部分公共管理资源给网络新平台,如犯罪记录、驾驶违章记录等特定政府信息;建设网络平台经营主体与监管部门的数据联通机制,及时掌握动态、研判形势、寻找规律;同时在结合社会安全、市场需求、技术条件以及专业分析的基础上,科学设置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管理标准、平台软硬件以及服务质量控制体系。特别是在网络出行与网络信息领域,强化公民人身安全与社会稳定方面的保障措施。说到底,互联网新平台治理是当前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以及人工智能,借助“互联网+”,可以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治安、社保以及公众参与的深度融合,促进社会公共理性的提升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助力于发现新情况、探索新手段、解决新问题,更加能够精准研判、精准服务、精准监督、精准反馈,更好地服务差异化社会群体,妥善处理突发性社会事件,最终通过强化平台治理来实现社会治理的革命性创新。
支振锋(摘编自《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