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犯有诈骗罪前科,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目前尚在缓刑期内。因沉迷赌博,手头紧张的他又想到了出门行骗。去年9月8日上午,他找来朋友瞿某,驾驶套牌帕萨特轿车,从惠南镇来到川沙镇寻找下手目标。在一条河边,他看到一名70来岁的老农,上前亲热地招呼:“老爷叔,你还认得我吗?”老农回答“不认识”,胡某责备对方:“你大概老了,怎么连我都不认识了?”老农想了一下问他是不是某某,胡某顺口接上就说自己正是某某,就此搭上了话。
胡某向检察官交代,当时他自称是拆迁公司工作人员,将来“老爷叔”如果有什么拆迁方面的事情需要帮忙,尽管可以找他搞定。正如胡某预料,老农听说他的工作单位后,果然显得很高兴。胡某见时机成熟,便开口称自己有急事却忘了带钱,向老农借钱。老农爽快答应,坐上轿车,在胡某和瞿某陪同下,回家取出存折,去银行取款后交给胡某5000元。胡某拿出其中300元分给瞿某,其他据为己有。
10月26日,胡某把钱花完了,又找来瞿某开车,来到川沙如法炮制,把路边搭识的一对老年夫妻认作亲戚,先主动提出可以帮他们办理在动迁中可获得政策倾斜的“经济困难证明”,再向他们“借款”8000元。
两次行骗得逞后,胡某和瞿某胆子更大了,去年12月8日驾车来到六灶镇行骗。正当诡计即将得逞时,警方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将他们当场抓获。到案后,两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将赃款退赔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