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青年方某在无锡打工,今年春节期间他回老家。为不想听到父母催婚的唠叨,同时也想在乡邻面前显摆一下,方某通过他人介绍租了一个“女友”回家。2000元的租金花掉了他半个月的工资。
方某将租来的“女友”带回家后,母亲特别喜欢这个“准儿媳”,整日与她聊天。见此情景,方某也很高兴,几天后便放心地应邀到朋友家聚餐,将“女友”留在家里。没想到“女友”趁着方某离家的间隙,利用“准婆婆”疼“准儿媳”的心理,以自己母亲生病没有钱医治为由大倒苦水,博取了老人的同情,并从方某父母处“借”了5万元溜之大吉。本想租个女友“撑门面”,却落个人财两空,这让方某在家人和乡邻面前丢尽颜面,这个春节他也垂头丧气无心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