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调查获悉,早在2004年,当时只有23岁的李某为寻求刺激,在朋友怂恿下开始吸毒。一开始,李某只是想玩玩而已,侥幸认为只要自己有节制便不可能上瘾,然而事情发展却远远超出其预想,他逐渐吸毒成瘾。自2006年开始,李某被多次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
2011年8月,李某经过强制隔离戒毒后离开戒毒所。孰料一个多月后他便“旧病复发”。民警再次接到群众举报,将重操旧业的李某抓获。经司法部门尿检,证实他刚吸食过冰毒。为帮助李某戒毒,挽救失足青年,松江警方再次决定对李某强制隔离戒毒。李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