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5日中午,位于本市金迈路的某货运公司内发生盗窃案件。案发后,普陀公安分局抽调刑侦支队和白丽路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由于是在端午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报的案,而货运公司的财务人员最后一次看见保险箱是在放假前的最后一天,案发时间的跨度达3天,这家单位自己也无法确定失窃的具体时间。而且案发现场没有安装技防物防措施,对于迅速、精确锁定犯罪嫌疑人带来一定的困难。
不久,专案组通过案情分析、结合现场遗留痕迹,初步判断内部人员作案的可能性较大。专案组对被盗单位的员工及可能接触到被盗保险箱的人员逐一接触谈话。日前,慑于法律威严,公司男员工刘某到白丽路派出所投案。经讯问,刘某交代了其因为家里经济拮据而盗窃的事实经过。
警方初步查明:6月24日晚7时许,公司驾驶员刘某到公司交运货回单,发现办公室门未锁且无人。当晚10时许,刘某雇人帮忙将保险箱偷运至暂住地,用工具将保险箱切开一个口子从中夹出8万元。6月26日民警找刘某谈话,刘某矢口否认,但毕竟做贼心虚,6月28日借口身体不适请假离开上海返回湖南常德老家。
民警在刘某的暂住地起获他盗窃后却打不开的保险箱,经清点,保险箱内还遗留人民币12万余元,及260余张加油卡、金项链、金手镯等物品。目前,所盗财物已全部发还被害单位,刘某也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