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炭疽自然疫源地分布广泛,自1956年纳入传染病报告以来,我国30多个省(区、市)都不同程度地发生过炭疽病例,其中90%以上的病例发生在西北、西南等省区。上海市从1956年至1978年,共报告炭疽72例,死亡病例5例。自1979年以来,本市未报告发现炭疽病例。
市卫生局在2006年即制订了炭疽等少见传染病的监测方案。2010年,又组织专家进一步修改完善监测方案,在全市二级及以上的综合性医疗机构设置监测哨点,同时通过加大对临床医生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对炭疽病例的诊断甄别能力以及病例登记、标本采集、送检和传染病报告工作意识。哨点医院一旦发现疑似炭疽病例,必须严格按照传染病网络直报要求做好网络直报,同时立即电话报告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并立即采取病例隔离治疗及疫点、疫区消毒处理等各项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