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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14日 星期六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传”说
因果报应 还有点道理
徐达内
  徐达内

  最近,因应着打击谣言行动,媒体被“反攻倒算”的事情有几桩。

  河南三门峡官方逮了个正着,南风窗杂志只能承认有关“村里一半娃都是支书娃”的报道不确,是把“私底下吹牛的话”写进了文章;新华社和央视记者则犯下“业务乌龙”,因为不熟悉投票规则而错报东京申奥失败,结果被当成“官谣”。

  但我觉得最有意思的,还是以赵丽华为衔接的两场“乌龙”,因为它们很有点“因果循环、报应不爽”的意思。

  9月8日,身份认证为著名作家的@赵丽华发表微博声明:“腾讯财经、成都晚报、四川新闻网等媒体在报道丁书苗案时把我照片当成丁女侯君霞照片,非常草率无耻!”根据所附网页截图,在为《丁书苗非法经营数额达1788亿余元,系被女儿供出》所配发的照片中,标注为侯君霞的那个托腮戴墨镜女子,其实是赵丽华。

  更加让女诗人怒发冲冠的是,当新浪腾讯这样的大型门户都在抗议声中删除了错用照片后,成都晚报却嘴硬得很,以自家9月8日全部报纸版面及官方媒介为据,反指赵丽华才是无端攻击,并活学活用、攀附时势地拿出了“大V还是大谣”的标题。

  的确,仅凭网页上标明的信源字样,就认定错用图片的罪魁祸首,恐怕也只能说女诗人果然是女诗人,生活在想象的世界里,对中国网络媒体转载混乱状况缺乏了解。所以,当对方咬定自己未曾犯错,赵丽华却还是拿“几百家的同一个新闻全部出处都写‘转自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作为心中的铁证,指责“知错不改,嚣张抵赖”,已经很有点骑虎难下的意思。

  赵丽华当然有权利保护自己的肖像,至少成都晚报以外的那些网络媒体都是有错要认的。但真正有趣的还在于,就是女诗人发现有媒体把自己当成丁书苗女儿的那天,另一位著名女性也“躺着中枪”了。

  当日,新京报发表《通过刘志军干预招标,丁书苗被公诉》,不料,在网络转载过程中,证券之星却凭空加入一段:“据知情人报道刘志军曾在酒店嫖宿多名女性,其中就有知名女演员杨幂,之前就有传刘志军宠幸过新红楼剧组女演员,而杨幂作为当家花旦当然难逃魔掌。”

  能被特意加入的,都是“精华”。正是选取此段,以@范炜为主要策动源的一批微博名人及媒体账号全力扩散消息,并借此抨击公权力。杨幂经纪人否认指控并发布律师声明的消息传出后,也并不能停止“有罪推定”,直至被传“直接点名”的新京报通过截图对比,微博澄清自家报道并无与杨幂相关内容,总算让这个传闻从技术层面被暂时压制了下去。

  忙着自我维权的赵丽华没有转发这条有关杨幂的传闻。不过,曾多次指控女诗人在网上扮“公知”的吴法天,已经大呼报应:“赵丽华曾在微博传谣称刘志军逐一临幸《新红楼梦》女演员,后来被不良媒体添油加醋疯传。媒体在报道刘志军案关键人丁书苗案时,把赵丽华的照片当作丁书苗女儿侯军霞,引起赵丽华巨大反弹,说她怎么认了丁书苗这妈!反贪案的狗血花絮:谣言之箭从梨花教母手中射出,居然反射到她自己!”

  杨幂究竟怎样,现在也没多少人知道,但无论如何,像赵丽华当初那样乐于做“长舌妇”,遇到符合自己想象的传闻就见猎心喜,恨不得能昭告天下,以示自己识破世相,实在也不符合托腮戴墨镜的知性形象。因果报应,还是有那么点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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