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将在基本理念上实现“四个转变”——
■ 价值取向由经济导向的传统发展观转变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发展模式由外延发展型规划向内生增长型规划转变;思维方式由愿景式终极目标思维向底线型过程控制思维转变;工作内涵由规定性技术文件向战略性空间政策转变。
■ 按照《城乡规划法》,上海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可确定为2040年,指导未来20年的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在工作安排上,上海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将分为前期准备、战略研究、成果制定、成果审议、规划报批五个阶段,计划在2016年上报国务院。
■ 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将加强对影响上海城市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性、宏观性、创新性、关键性问题的研究。研究将突出顶层设计,强调“针对性”,不求面面俱到,重点解决上海在城市发展中遇到的主要战略问题和瓶颈问题。研究工作将于今年5月启动,计划于12月起草形成战略研究总报告,夯实总规编制研究基础。
■ 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将在工作组织上充分体现全社会、全过程、全方位参与的特点,使城市总体规划既体现政府的发展意图,也凝聚全社会的共识,成为未来城市发展的共同行动纲领。在公众参与上,充分发动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相关社会组织,根据总体规划编制各阶段的不同特征,确定各有侧重的公众参与形式,建立全过程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公众参与的广泛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