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一些大型网站都在开拓国际市场,缤客网作为全球最大的在线预订住宿服务商,其业务已经拓展到全球。一旦消费者和这样的跨境互联网企业产生消费纠纷,究竟如何维权?本期“网诉直通--消费”,我们再度关注缤客网。
【投诉】 今年2月,我通过缤客网预订2月25日入住澳大利亚黄金海岸鲁轮奈度假酒店,房费480元澳币、清洁费300元澳币。但入住前,我突然接到酒店电子邮件,称那天房间不能入住。我在缤客网已进行信用卡授信,相当于已付款。如此出尔反尔的行为,令我很失望。 (刘先生)
【调查】 记者看到刘先生的订单,他订的是鲁轮奈度假酒店“五卧室客房”,入住时间2月25日,退房2月26日。在缤客网预订成功后,鲁轮奈酒店给刘先生发来电子邮件,竟表示:“房间最少要住2晚,否则不接受预订。”对此,刘先生很气愤:“既然这样,为何预订时缤客网不仅不告知,而且还显示‘预订成功’呢?”
事后,刘先生多次向缤客网投诉。记者看到缤客网给他发来的电子邮件:“此事是酒店方在预订设置方面有疏忽……经过与上级部门商讨后,我司给予50欧元作补偿。”对此补偿方案,刘先生当场拒绝。
后来,缤客网又给刘先生发来邮件称,“经过再次与上级部门商讨后,缤客网给予您原预订的50%作为补偿, 即240元澳币。”对于这样的解决方案,刘先生也拒绝。他说,当时签署合同时,缤客网说如果客户违约,需要承担房费100%的损失;那为何酒店违约,只承担房费50%的损失呢?
【回应】 对此,记者致电缤客网,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向刘先生表示歉意,尽量给到他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法。记者又联系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琳表示,缤客网作为一个网络中间服务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赔偿问题还需双方进一步协商。 本报记者 屠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