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4:民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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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3日 星期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专家建议 】
仿效国外推行“谁生产、谁回收”
马丹
  国外主流的电子垃圾处理方法——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制度,或许是目前最可行的方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谁生产、谁回收”。前几年,我国也已颁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了电子产品的生产者每卖出一台电器,同时要缴纳一笔回收基金,这笔钱最后用于回收处理企业的补贴。四部门最近又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基础较好、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生产企业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要求通过3年试点,树立一批生产者责任延伸标杆企业,培育一批包括行业组织在内的第三方机构,扶持若干技术、检测认证及信息服务等支撑机构,形成适合不同电器电子产品特点的生产者责任延伸模式。

  不过,李光明坦言,真正操作起来还存在一定的难度。“一方面,我国城市规模较大,农村分布更加分散,导致电子垃圾源比较分散,收集成本较高,并且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民间回收力量已经逐步形成,力量强大,从业人数众多,短时间取缔也不现实。另一方面,由于存在货源收集等问题,我国众多的家电生产企业还没有建立起自己的电子垃圾处理生产线。目前只有四川长虹等少数企业在积极推进这个事情。”

  此外,相对于大家电,小型电子废弃物更加“游走”在正规回收渠道外。据悉,上海市发改委正在制定相应的管理补贴等政策,企业希望能够帮助加快推进该项政策扶持,使小型电子废弃物尽快纳入正规回收体系。

  李光明建议——

  ■ 在民间从事电子垃圾回收处理人数较少的区域,可以建立由政府主导的正规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在从业人数较多的地区,引导他们向正规回收处理电子废弃物的方向发展。

  ■ 政府采取一定的疏导措施,利用经济手段引导初级回收小商贩将回收回来的电子垃圾尽可能多地送入正规处理厂家或回收点。

  ■ 采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和商业模式,构建废旧电子电器设备收集物流网络、定点检测分类、维修再利用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的全过程体系,同时引导企业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通过科技创新推进电子电器产品的绿色设计,实现全生命周期的污染预防与控制。

  本报记者 马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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