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3:星期天夜光杯/夜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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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1日 星期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另类普法
虞思明
  虞思明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包括餐饮、金融、教育等各行业都在这个大时代背景下找到了新的存在方式。法律领域也不例外,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案件,通过移动互联网后的传播速度和范围往往十分惊人,但其中难免混杂着一些观点偏激、情绪化的非理性观点。令人无奈的是,这些充满着负能量甚至连内容上也严重失实的段子,在传播速度上往往更快,这对整个社会价值观的导向产生了巨大的负面作用。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法律工作者,我在对这种以讹传讹表示愤慨的同时,也常思考如何利用自己在法律上的专业知识和移动互联网这个工具,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普及工作。于是在去年,以我个人名字命名的微信公众号应运而生。

  一开始,我在公众号上转载一些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发现收效并不好。这些我认为非常有价值的“法律干货”,朋友们读起来却觉得枯燥乏味。于是我改变做法,根据社会热点变化,选取有代表性的话题,再从律师角度解读。文章不求大而全,只希望在短小的篇幅里把某一个具体的法律问题说透彻,语言上也尽量轻松通俗。

  转型后的公众号阅读量得到大幅度提升,我印象最深刻是一篇关于跨国重婚罪的文章,当时偶像剧《何以笙箫默》正热播,我以剧情为案例,从法学理论到法律实务上作了点评,这篇文章在短短两天内阅读量接近两万!这让我深刻体会到,普法宣传不是刻板地说教,把法律知识不动声色地融汇在社会热点中,读者往往受益更多。再后来,我觉得既然这是个人公众号,其实没有必要弄得一本正经很严肃的样子,可以有一些生活化的内容。我就把前两年我带着两个女儿到美国留学时的酸甜苦辣写成了游记连载在公众号上发布,讲述我们一家人在美国生活的同时,自然而然地带入不少有关中美之间法律文化体验的内容。这个游记系列后来也引发了不少网友的兴趣,看来法律的源泉就在普通的日常生活之中。此外,我还把我写的关于摇滚音乐、科幻小说的评论文章,以及我自己组建的摇滚乐队的演出视频放到公众号上。这虽然与大家传统印象里严肃、不苟言笑的律师形象有些违和,显得“另类”,但更加有血有肉和真实。让读者感觉到公众号的背后,是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概念中的“律师”,反而促进了我那些有关法律普及文章的传播。

  公众号的粉丝越来越多,文章阅读量也随之上涨,除了具有法律普及的公益意义以外,对我个人来说也是不错的宣传,据说,这就是所谓的“互联网+”。不论取什么名字,保持对新事物探索的热情和想象力,才是这个互联网时代的核心特征吧。

  十日谈

  “互联网+”生活

  手指轻点,小车家门口接送,出行更便捷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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