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现有的法律法规并不适用于“全版权”的新形势,在行业规范确立之前,主管部门的确很难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要证明抄袭太难了,琼瑶诉于正侵犯著作权维权案中琼瑶的代理律师王军就坦言,《锦绣未央》的诉讼工作量可能会相当大,需要做的比对工作可能数倍于琼瑶的案件。而琼瑶案当时所对比的情节点,就数以百千计算。再者,结合以往的一些维权案例来看,即便胜诉,有可能得不偿失;如果败诉,更是血本无归。
或许最后一点也是最为关键的,维权成本高昂,却可能根本无法撼动侵权者的既得利益。也就是说即便经过旷日持久的努力,《锦绣未央》小说终被判抄袭,原著作者的损失却是微乎其微——只要电视剧不会被停播,抄袭就几乎是零成本。当资本愿意为抄袭劈开一条捷径,那么维权之路之遥远艰难,并不难想见。孙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