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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新语
谈谈“非遗”保护
关 尹
  关 尹

  前段时间,受邀前往云南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参加了“七彩云南·一带一路”国际足球公开赛的采访。主办方在举办足球赛事之余,还特意做了一些当地传统文化的宣传推广工作。一番体验下来,颇有感慨。

  德宏位于中缅边境,是一个拥有傣、景颇、阿昌、德昂、傈僳五个世居少数民族的大州。这里的梁河县,被誉为“中国葫芦丝之乡”,是世界葫芦丝的发源地,葫芦丝界的泰斗都诞生于此地。九保乡阿昌族传统武术的“春秋刀”,也是当地的一大特色。

  这两项都入选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又声名在外,按理说应该享受到很不错的待遇。但无论葫芦丝还是春秋刀,我发现他们或多或少都有些困惑,尤其在传承、推广方面。春秋刀目前仅有的武术传承人张立旺就说:“接班人肯定不好找,要不怎么会需要保护,现在的年轻人谁会学这个?没有钱,又花时间,很多人不愿意干。”

  实际上,这些年国家在保护“非遗”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国务院将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文化遗产日”;今年6月1日,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又出台。近几年来,无论是政策扶持还是资金注入上,国家与政府相关部门对于“非遗”的保护都有了很大进步。

  但也必须承认,非物质文化遗产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得到过与精英文化同等的地位。他们主要还是靠口传心授、言传身教、自生自灭。许多民族民间艺术属独门绝技,随着传承人的相继离世,到最后人绝艺亡。

  “非遗”保护,需要的不仅是名录,也不仅仅是每年拿一点经费来补贴就够了。重要的,还应该给他们一个展示、传播的平台,让更多人接触和了解这些古老特殊的文化。比如在云南著名的景点“民族村”,是不是可以考虑给那些富有民族特色的“非遗”项目一个展示空间?若能如此,对于普及和推广应该是很有帮助的。

  所以说,“非遗”不应该“养在深闺人不识”。仅仅为了保护而保护,最后只能成为“木乃伊”,又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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