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和媒体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本质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但鉴于职责不同,法院和媒体的工作各有侧重,在某些情况下,依法独立审判和新闻报道自由之间难免会出现冲突,这就需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更要相互尊重对方所崇尚的职业价值、所秉持的职业规则。
就法院来说,每一名工作人员要尊重记者的采访报道活动,理解记者追寻事实真相的职业特点,摈弃那种采访报道是找事添乱的不正确思想,能支持的要支持、能公开的坚决公开。就新闻媒体来说,应当看到法院工作有其自身特有的规律。案件审理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审判中涉及的秘密必须严格保守,法官审理案件是依据法律和证据来裁判,而依据现有证据查明的法律事实可能与客观事实有出入。
作为人民法院,要立足办案,以一件又一件案件的公正审理,为新闻媒体提供丰富的宣传素材;新闻媒体也要尊重司法规律,向社会公众准确、及时、全面、客观传播司法信息,把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转换为听得懂、能理解、易接受的大众语言,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传递法治精神。(张学群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