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央行的通知,自2018年4月9日起在天津市、山西省、福建省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试点工作;在上海市、福建省、深圳市、珠海市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开展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信息核查试点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人士表示,福建省银行账户管理基础较好,闽台两地人员往来频繁,是本次成为首个“双试点”省份的主要原因。另据了解,本试点将首先在客户办理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时进行,办理其他业务时无需此项信息核查。对此,福州市民纷纷点赞。有市民说:“前几年我丢了一次身份证,担心信息被冒用。今后,丢失的身份证再也不会被冒名办银行卡了。这个政策对提升个人诚信是一个好事,对我们国家的信用建设也很有帮助。”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通知,这里的失效身份证就是指丢失、挂失、过期或者其他情况失效了的身份证。具体而言,如银行核查的是个人已向公安机关申报丢失的居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证件已挂失”;如个人因姓名变更、证件损坏、登记项错误、有效期满等原因已到公安机关换领了新证,而银行核查的证件仍为旧证的,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证件已失效”。
据介绍,目前联网核查系统只向试点银行提供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服务,不影响其他地区和其他银行账户业务的办理,也不会影响相关个人办理乘车、乘机、住宿等其他事务。
同时,当联网核查系统反馈居民身份证已失效或者挂失时,银行不会“一刀切”拒绝为客户办理业务。联网核查作为银行审核个人身份的手段之一,结果仅作参考,银行将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核实措施以及是否继续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广大市民不必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