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政党法》第92条规定,当选举委员会有充足证据认定某政党行为有违君主立宪制度,应提请宪法法院解散该党。泰护国党当天表示,选举委员会不应只听一方观点,而应给予泰护国党解释的机会。
乌汶叻12日对议会选举因为她而出现麻烦表达歉意。她在社交媒体写道,“我想为国家、为泰国民众效力的真实意图,造成这个时代本不应出现的麻烦,我抱歉”,文末附上标签“怎么会这样”。
亲他信派政党泰护国党8日提名乌汶叻为该党总理候选人,国王哇集拉隆功当日签署公告,认为乌汶叻仍是王室一员,而王室成员应保持中立,不能担任政府公职。泰国选举委员会11日依照国王公告和宪法,将乌汶叻排除在正式公布的总理候选人名单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