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经过遵义路紫云路路口,发现西北角有个临时搭建的施工棚,后方有两堵比人还高的水泥墙,将人行道全部包了进去,外面还有一圈黄色的施工围栏。据我所知,占道施工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一般不准占用盲道,人行道要保证宽度2米左右的通行能力,不知道该工地的做法是否规范?
读者 王先生
【调查附记】
记者来到现场,果然看到,人行道上被砌起两堵水泥墙,每一堵墙约7米长、2米高。水泥尚未干,看起来新砌不久。记者看到,施工铭牌上写着,该工程为长宁区紫云路人行道地下通道项目,竣工日期为明年底。
“这条路本来就不宽,现在人行道没了,走路更不方便!”市民李先生说,马路不大,但途经此处的车辆并不少,加上附近还有一所幼儿园,工作日期间,周边行人很多。
记者根据铭牌信息致电该项目经理熊先生,对方表示,他们是经过批准的,因施工项目不得不占用人行道。长宁区建交委工程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证实了这一说法。不过,考虑到封路施工的确会影响市民出行,熊经理表示,他们会在围墙上张贴详细告示,以告知市民施工路段,避免引起误会。此外,会要求工人保证工地周边整洁,不留“施工尾巴”,方便行人通过。
实习生 茆一鸣 本报记者 左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