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写字作文,都是从研墨开始的。到了后来,墨虽然已经不再常用,但依然是文房四宝中的“一宝”。
我对墨的认识,始于学生时代。老师教我习字,也是沿袭古法,从研墨入手。彼时,我刚入学一所上海私塾(旧时私立学校)接受启蒙教育,课桌上放着一本描红簿,里面都是些用红色印好了的汉字笔画和简单汉字。老师说,描红须得由简入繁,须得先从描红汉字的简单笔画开始,用研磨好的墨汁将那些横、竖、撇、点、捺、折等汉字笔画尽数涂去。遵照师训,我开始描红习字,印象中,一位姓张的老师,教我怎样研墨、握笔、运笔。初始,一管狼毫在握,我的手抖动不已,落在描红簿上的墨迹,一似蚯蚓在爬,歪歪扭扭,那印好的一笔一画,很难被我的墨汁覆盖得不留一点儿红色。后来,由于时时涂抹,情况大变,我居然能抛开描红簿,自说自话地在废纸上写将起来。一旁的张老师,也毫不嗔怪,反而颔首不已,大约是对我研墨习字有了些许长进表示了首肯。从此,我和墨结下了不浅的缘分,以致后来稍通笔墨,索性以吴墨为笔名,因为带了墨字,我很有点自得。
吴墨,即无墨,借此生发,我自嘲研墨不勤,作文不多。实际上,我的名字由五木合成,五木即“吴墨”,这也是我喜欢这个笔名的原因。
早些年,我家有两间卧室,其中一间兼做了书房,这就是我的“研墨斋”。以研墨为书房名,是为自励,时时告我勤奋,不可偷懒。我的卧室兼书房,不过十平方米多。房内,一张自制的大书桌,居中,临窗而面壁;还有两堵墙,保持了原貌,粉以浅浅的绿色涂料;剩下的一堵呢,被我安放了一个连体书橱。书橱虽简陋,却也借天接地,颇有点金戈铁马的豪气,可排放两千册左右的书。除了书,每天、每月有报纸杂志寄来,我从中选取喜欢的,留下,看后都被塞到了书橱下端。时间一长,书橱被我塞得满满当当。这时,如要翻检记忆中的一张报,抑或一份杂志,必得弯腰曲背,甚或匍匐在地,其状不堪狼狈。然而,我常年乐此不疲,过时的书报杂志,并不值钱,有时想起,翻出读读,似乎又回到了记忆中的那年、那月、那日的模样。
我在研墨斋生活了十多年。读书、笔耕常至夜半时分,遥望窗外夜空,已是群星璀璨,像是在恭候一轮红日跃升。西晒的太阳,在午后常钻进我这小小的研墨斋,投下一窝阳光。
上世纪90年代初,我添了一台386电脑,这是我最早用的电脑,不啻奢侈之举。有了电脑,稿纸没有了用武之地,但我不忍丢弃,都放进了书橱底部,直到20多年后的今天,它们仍完好无缺,可惜大半已经泛黄。既然染墨,对于蓝黑墨水,我也舍不得丢弃,至今保存着一瓶蓝黑墨水、一管墨、几方砚台。
前些年,我搬新居,旧房必须腾空,偌大的书橱无法随我而去。好在,书报杂志一份不丢,都随了我在新居安身。比起先前,新居宽敞了不少,读书也无需局促在方寸之内。其中一间,也依然兼做了书房,书房名也依然是研墨斋。新居,添了两个书橱,一置客厅,一放卧室,常年与我相伴。想起昔日那壁立的大书橱,至今仍时有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