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涌现出的全国重大先进典型,也是上海市级机关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先进代表、学习楷模。与会干部、专家围绕学习传承邹碧华的精神,交流思想、畅谈认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法院系统学习宣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相关情况,并认为,树立和宣传邹碧华同志这个重大典型,有利于推进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树立党员领导干部公正为民、敢于担当的良好形象,提升法院整体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封丽霞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讲话的精神和宣传邹碧华的时代意义,探讨了新时期好党员好干部好领导的标准。本报政法部记者宋宁华作为媒体代表,结合参与邹碧华先进事迹报道的亲身经历,讲述了宣传邹碧华先进典型的社会反响和社会意义的体会。
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顾伟强认为,法院干警们有责任、也有义务接过邹碧华同志的接力棒,学习他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的精神,攻坚克难,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任务,把人生价值和党和人民事业结合起来。 (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