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存在
记者14日凌晨5点来到天津最大的水产批发市场——天津王顶堤水产批发市场,在多家虾产品批发店,记者均发现有“注胶虾”。一女摊贩告诉记者:“这种虾5年前就有了,批发来就是这样的。”她称“注胶虾”无毒,对人体无害,“吃不死人的,否则国家早就不让卖了”。
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李志勇说:“‘注胶虾’过去就存在,也整顿过。”
互推责任
记者在两家农贸市场先后买了两批“注胶虾”样品,试图找相关检测机构检测注入虾体内的“透明物质”为何物,但多家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都称“无法检测”,要有明确的检测项目和目的,才能做检测,否则没有目标和标准,“不知从何下手”。
教育部“食品营养与安全”重点实验室主任王硕说,目前急需权威机构对注入虾体的透明物质进行检测,给公众一个“真相”。记者先后致电多个部门要求采访,要么被告知“不了解情况”,要么称“不归自己管”。甚至,同一个单位的两个部门之间,也多次互推责任。
“‘注胶虾’注入的是什么物质?是否构成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3、50、52条有关规定,应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去检测。”天津市工商局食品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崔洪涛说。他表示,工商部门要做的,是查处农业部门监测出的质量不合格的农产品。崔洪涛说,工商局将与执法局进行具体的方案研究,确定行动时间、检查范围、具体措施,并以文件形式部署到全市各级工商部门。
治理之困
专家认为,“注胶虾”治理之困,暴露了当前我国食品监管的机制之困:多头管理,职责分工不太明晰,导致出现监管盲区,应加大问责机制的建立,不作为应受到追究。
天津科技大学副校长王硕说,透过“注胶虾”事件,我们应审视目前的食品监管机制问题,当前的“分段监管”难以做到无缝监管。但我们特殊的国情,如食品产业链太长、小企业太多、小型市场多,决定了我们又不能简单照搬国外的监管机制。新华社记者张泽伟毛振华倪元锦
(据新华社天津2月1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