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说,北京、山东、湖北、哈尔滨四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组织检验机构对红牛饮料11个批次的产品进行了抽检,尚未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
关于红牛饮料中所含的苯甲酸钠和咖啡因两种原料同时使用是否会危害健康,通报说,专家组研究论证认为,这两种原料按照批准的使用量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通报指出,检查中发现,红牛饮料生产企业在标签标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监管部门已责令其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