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济南交警支队首次实名曝光了今年1月查处的260名酒驾违法者。济南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曹凤阳表示,今后将在媒体上建立酒驾违法曝光台,定期对酒驾违法行为进行实名曝光。特别是要对有一定知名度的“名人”、公职人员,坚持依法查处、坚决曝光。
“这一措施的法律效果还有待观察,不过得到了绝大多数群众的支持。”曹凤阳说,从人的心理规律分析,这样做应该对预防和减少饮酒、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起到较为明显作用。
不少首批被曝光的酒驾者认为,未经本人同意将其姓名、车牌号公之于众,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
曹凤阳不认同这种说法。
“车牌号公众在街上都能看到,不属于隐私权范围。”曹凤阳说,隐私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信息,而醉驾者的行为已严重影响了公共利益,不属于纯粹的私人行为。
他说,对酒驾者的处罚决定一旦形成,就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可以公开”的事项,政府可以从有益于公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决定将有关处罚信息予以公开。“而且我们会注意把握好公布信息的尺度,并未公布如住址、电话等其他无关的信息。”曹凤阳说。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余凌云认为,只要不存在驾驶人是未成年人等不宜曝光的情况,将酒驾者公开曝光,形成舆论压力,可以大大强化执法效果。警方采取这一举措是基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制手段。
除在媒体上实名曝光外,此次济南警方还针对酒驾连带出台了系列“组合拳”,如对酒驾人员的相关信息建立“黑名单”并提供给保监会,等等。
(卢杰 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