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副处长任炽越介绍,本市民政、综治、公安、城管、教育、财政、人保、卫生部门联合开展这个行动,力争在2012年底实现本市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相关措施包括:全面排查,摸清本地区流浪未成年人的活动区域、分布状况、生存现状,为实施分类救助提供依据。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和操控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强化街面主动救助保护。对不听劝阻、反复上街、以滋扰方式乞讨,妨碍公共秩序的,采用胁迫、诱骗等方式组织、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应当给予治安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城管执法部门加强街面巡查力度;卫生部门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急病救治绿色通道,指导定点医院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救治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