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父亲出车祸后,为了筹钱治病,张某从一个朋友那里借了一笔高利贷。因为利息太高,张某只得以买房为借口,数次从练某那里共借得32万余元用以偿还债务。由于不能按时归还,练某曾数次上门讨要。为应付其频频催讨,张某从街头小贩处买来一本其母为户主,存款面额为35万元人民币的假银行活期存折。去年11月28日下午,张某再次接到练某的催债电话,她将练某约在天钥桥路肯德基内,并把假存折拿给练某看,借以证明自己是有还款能力的。没想到练某顺势要求到隔壁的银行转账,就此案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