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新中国成立前本市建造的房屋有近2000万平方米,上世纪50—80年代大规模兴建的老公房近5000万平方米。市政协常委、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调研认为,本市存量房屋的主体结构有诸多质量缺陷:第一,房屋承重体系的承载力不足,导致楼梯或有坍塌之危;第二,房屋出现结构性裂缝;第三,房屋结构部位发生渗漏以及墙体结构出现中空,造成墙面脱落;第四,高层民居的电梯使用时间过长,安全事故频发;第五,房屋外墙钢窗或玻璃幕墙脱落,引发“空中杀手”问题;第六,房屋公用设施设计不合理,影响居民安全逃生。
诸多隐患,令人触目惊心。“随着时间推移,存量房屋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质量缺陷问题将越来越严重”。朱树英建议,对本市存量房屋实行“定期体检”,对于发现的房屋主体结构的缺陷应及时大修。
原先,房管部门对公有住房有定期大修的统一规定。住房制度改革后,本市大部分存量房的性质属于业主购买的商品房。朱树英提出,对于商品房的“定期体检”,主管部门也应建立相应制度,并负责落实。他建议,市、区两级房管部门会同房屋质量检测专家,组建房屋质量安全排查小组,分批分次深入居民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实行存量房质量缺陷登记备案制度,定期回访。同时,市政府还应制定专门政策,规定当存量房大修期限届满时,要接受主体结构工程的强制检测,及时消除隐患。对于反映集中的房屋质量问题,应及时听取广大业主的意见,组织实施维修或改建工程,要重点关注居民小区电梯更新及房屋大修、外墙改建等工程。
市政协委员张毅建议效仿煤气安检,由市房管局出台专门规章,建立物业每年定期巡查房屋结构安全的长效制度。在巡查中一旦发现房屋安全隐患,物业公司要敦促住户整改,并报告小区业委会和当地房管办。拒不整改的,应由主管部门依据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法规予以查处。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目前对于住宅安全,还缺少一部系统性的房屋安全管理法规。本市拟出台《上海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其中对于委员的建议,比如对存量房屋主体结构实行“定期体检”等,均有明确的规定要求。据悉,市建交委正牵头开展相关立法调研,争取让它早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