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同时,有小部分经认定需缴纳2011年度房产税的纳税人,逾期未缴、少缴税款。上海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经催报催缴仍拒不纳税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市试点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凡是逾期纳税的,应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缴纳,其他征收点不再受理。税务机关按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对滞纳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未纳税信息将纳入联合征信体系。
按照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住房权属转移的,其尚未缴纳的房产税税款,应当在转移时申报缴纳。也就是说,在缴清房产税前,该套住房将不能进行过户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