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观护”中学习技术
去年12月,闵行公安分局在某游戏机房内查获了22台赌博机,负责看店和为玩家上分退分的小芳,因为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并提请闵行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小芳作案时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且她在赌博游戏机房内仅工作了11天,时间较短,是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
从犯罪情节和悔罪态度衡量,办案检察官认为小芳符合取保候审成为观护对象的条件。可她父亲不愿意交纳取保候审保证金,同时她在上海既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固定住所,无亲无故,是典型的“三无”(在沪无监护人、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人员,小芳被逮捕关押在看守所似乎成为必然。
针对小芳这样的“三无”人员,难以适用取保候审措施的问题,闵行区检察院未检科探索建立荣誉观护人制度,由闵行区综治委、闵行区检察院聘用观护基地负责人担任“闵行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志愿者”,为这类“三无”涉罪未成年人的无利害关系保证人。于是,小芳进入了莘城宾馆的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宾馆经理余敬中不仅是她的取保候审保证人,而且是她取保候审期间的带教老师。在那里,她能免除食宿费用,还免费接受了劳动技能培训。三个月过去了,小芳的改造获得了带教老师、莘城宾馆负责人等的一致好评,前不久因表现突出被宾馆正式录用。
形成帮教社会化雏形
据市检察院负责人介绍,2003年之前,上海涉罪未成年人如果取保候审或者被适用缓刑之后,一般由所在的学校、街道或家长负责帮教矫治,个别案件由检察官跟踪帮教,效率较低还占用大量司法资源,效果也不能得到保证。2004年以来,本市基层检察院开始借助外力,将许多热心公益的退休教师、机关干部、志愿者、民企老板等都吸纳进来,形成帮教社会化的雏形。随后上海检察机关抓住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组建专业社工队伍的契机,在闵行检察院首先建立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社会化帮教矫正服务的社会观护体系基础上,与综治、预防、青少年保护、社区矫正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织专门社团、吸纳志愿者、发动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事业单位等途径,整合社会方方面面力量,在各区县的街道(镇)、社区设立观护点,大力推动全市观护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已建立了17个观护总站,215个观护点和58个观护基地。2007年以来纳入社会观护的涉罪未成年人达1152人,其中90%实现复学、就业,30余人考上大学,99.2%未重新违法犯罪。
聘请志愿者任“家长”
2004年以来,长宁、虹口、浦东等区县检察院开始探索在审查批捕阶段引入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制度,即在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或监护能力不足时,由司法机关聘请一位志愿者来担任“临时家长”,在参与未成年人案件讯问时代行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目前,全市已经有了一支412人参与的合适成年人队伍,他们主要由检察机关在团委干部、青保老师、老干部及青年志愿者中遴选产生。目前,长宁检察院已经将这类“临时家长”介入时间提前至公安侦查阶段第一次讯问时,闸北检察院则开始了“社工作为合适成年人介入庭审”的新尝试。
据介绍,上海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已经贯穿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在审查批捕阶段,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机制和审查逮捕全面听取意见制度的实行,进一步降低了涉罪未成年人的羁押率,防止他们进入羁押场所诱发“交叉感染”;在审查起诉阶段,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试、刑事和解、分案起诉、诉前考察等制度的不断完善,由内而外地建构起一个全方位的权利保护体系。
本报记者 郭剑烽 特约通讯员 施坚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