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即便有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近年来超市“入场门槛”逐年长高,却是不争的事实。
今年上半年,本市家乐福、乐购、大润发、联华等一批知名大型超市清理整顿对供货商的违规收费。供应商要进超市,门槛究竟有多高?超市降低“入场门槛”,到底谁受益?
先来看看“入场门槛”。市人大代表钱翊梁调查表明,商品进入大型超市,供应商要支付的费用竟有不下10项之多。在名目繁多的费用中,最大一笔是“进场费”,每个供货商从20万到50万元不等;然后是“条形码费”,每类产品10万元;接下来,“物流配送费”是供货商每月销售额4%—5%,“返利”是供货商每月销售额2%—7%,“通讯服务费”是供货商每月销售额1%—2%,“促销服务费”则是供货商销售额1%—3%。此外,还有化检费、节庆费、促销服务费、新店开张费、老店装修费等等。
这些个“七费八费”,供应商不得不交。在流通环节,超市的垄断性决定了其强势地位,供应商不得不硬着头皮去付费。“硬着头皮”的后果是:小企业承受不了被迫退出超市,一些质优价廉的小商品随之退出,流通链条在此断裂;而一些生产企业因为成本抬高,利润降低,经营困难,为了获得利润偷工减料,以致产品质量受损。
更让人吃不消的是,超市收取的费用最终转嫁给消费者,助推物价上涨。当前的通胀压力很大,较高的流通费用提高了商品的最终销售价格,增加了普通消费者的生活支出。因此,规范超市的服务收费已是涉及民生的一个重要问题。
不错,超市运行也要成本支出,但如何收费才算合理?有观点认为,规定超市只能收取单一的返利费用,按照商品销售额计算,便于超市与供应商对账、结算。同时,收费方式要以合同约定———由超市制作的格式合同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超市不得在合同之外再向供应商收取额外费用,工商部门对其中的“霸王条款”应作出处理。
为此,市商务委已会同市工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统一的格式合同文本,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行为。
种种“规范”就从知名大超市开始。今年以来,本市已在几家知名大型超市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但业内一种普遍的观点则认为,超市的入场“高门槛”,根源还在于落后的经营方式。降低门槛,不仅在于杜绝对供应商的乱收费,更在于推动大型零售企业建章立制,逐步转变经营方式,促进零售商与供应商和谐共赢,让利于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