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17名被告人平均年龄33岁,最年轻的只有24岁,并有多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等职。作为年轻人,他们“爱好”枪弹,熟悉网络,本案中大部分枪弹交易,就是通过网络完成的。
2010年初,王挺通过网络结识了身在美国的华人林志富(已被美国警方羁押)。两人通过网络聊天及电话交流,约定林志富从境外将枪支、子弹,通过物流公司从美国纽约等地经由上海发往王挺所在的浙江台州。之后,王挺根据林志富告知的国内买家联系地址,将枪弹快递至买家;或者由王挺本人通过网络等方式在国内联系好下家后,再将枪弹出售。在这一过程中,王挺用以虚假身份办理的银行卡收取钱款,提现后存入林志富姐姐林梅名下的银行账户;或者直接存入林志富指定的其他银行账户。
其他人也通过网络交易枪弹,交易的枪弹包括美国产雷明顿牌步枪及猎枪、56式步枪、秃鹰气枪、美国产陶鲁斯牌手枪、7.62毫米手枪、自制长枪、气枪枪管及散件、各式子弹等。经鉴定,查获的枪支大部分可以击发并具有杀伤力,子弹也为有效子弹。
法官宣判时,旁听席上家属们哭声连连,几名女性被带到庭外平复情绪。为此,一中院法官也告诫那些喜欢“玩火”的人,枪支弹药是我国法律设定的高压线,不能轻易触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