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冤假错案都难完全根除。以中国古代司法为例,在防范冤假错案方面,也曾制定过好制度、积累过好经验。但好的制度要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还要靠司法人员不惧权势、严格依法办案的正义感和责任心,尤其是当在办案过程中面临各方压力时,能否坚持原则、依法处理,而这也是防止冤案发生的关键。在这方面,宋朝的钱若水断案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钱若水是北宋著名清官,他在担任同州推官时,办理过这样一起案件:有个富人家的小女奴逃跑,不知到哪去了。女奴父母便告到州里,知州命录事参军去审理此案。恰好录事参军此前曾向这个富人借过钱,但没有借到,于是公报私仇,断定是富人父子同谋杀害了女奴并抛尸水中,当然找不到尸体,所以富人父子都应当处死。富人父子忍受不了严刑拷打,被迫屈打成招。录事参军将案卷呈报知州,在复审时富人父子也没有翻供,于是知州便认为事实就是如此。但钱若水在复核时认为案件有疑问,便将案卷压了下来,接连几天都没有拿出最终裁决意见。同事们很有意见,录事参军更是大为恼火,跑到钱若水的办公处去骂他说:“难道你接受了富人钱财,想开脱他的死罪吗?”钱若水笑着解释:“现在几个人都判了死罪,怎可不稍微留下案件几天,细看他们的供词呢?”案卷压了将近十天,知州多次催促也没有结果。一天,钱若水去见知州,支开旁人后对知州说:“我拖延此案的原因,是在秘密派人寻找女奴,现在找到了。”并将女奴送到知州衙门。在确认了女奴的身份后,当场释放了富人父子。
钱若水能发现问题,避免错案发生,首先得益于案件审判复核的制度。根据北宋法律规定,案件一般由司理参军、录事参军等审理(称为“推鞫”)之后,由司法参军依法提出量刑意见(称为“检法”),然后再由判官、推官等对推鞫、检断的结果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则予以指出、改正,称为“勘结”。钱若水就是在“勘结”环节发现问题纠正错案的。但仅有一套严密的制度是不够的,关键是当钱若水发现问题后,能顶住压力,依法坚持原则,继续办案。设想一下,如果钱若水放弃原则,屈从领导和“多数人”的意见,那么一起错案乃至冤案就不可避免了。因此,好的制度、严密的程序,还要依靠司法审判人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坚持依法办案的精神才能贯彻落实。 殷啸虎(作者系市政协常委、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