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激烈,有人“拼搏”不过,导致心理扭曲,从“无商不尖”发展到“无商不奸”;从“杀生”升级为“杀熟”。
“杀熟”,就是绞尽脑汁、不择手段地专赚、专骗熟人钱物,损熟人而利己。非法传销,就是“杀熟”的经典。
自上世纪90年代初,“全民经商”兴起,在一些人秉承“关系就是生产力”信条的氛围中,“杀熟”应运而生。据统计,所有的犯罪案例中60%是“杀熟”(对熟人下手)。而现实生活中,迷信“熟人效应”的现象却屡见不鲜。
“杀熟”之所以能够轻而易举地得手,除了奸商的无耻外,受害人过于相信熟人是一个重要原因。有的受害人反复上当仍执迷不悟,甚为可悲。看媒体披露的众多案例,有的受害人明明被熟人宰了,还认为“以我们的关系,他绝不会骗我的!”事已至此,还对其感恩戴德,可说是傻冒到了家。还有不少受害人,即使发现自己亏大了,也碍于面子,碍于对方的“热情”,不愿拉下脸皮“明算账”。而对方就是抓住这种心理,强行将手伸进受害人的腰包里掏钱。此外,也有人因为同情心和怜悯心而被“杀熟”的……如此种种,令“独吃自家人”的“杀熟”成为当今的怪象,从吃顿饭、推销商品、买房甚至找对象……一路“杀熟”!
“杀熟”利用一个“情”字以图自己利益最大化,大大冲击了社会伦理底线,动摇并瓦解了人际间的信任关系,使社会信任陷入危机。“朋友是用来利用的,兄弟是用来出卖的”,如此赤裸裸的“杀熟”理念,有悖中华美德!如“杀得性起”,越杀越狠,总有一天会“越走越远”,走上违法犯罪之末路!
其实,现实生活中那些“杀熟”之人,即使没进班房,其“杀熟”行为的代价也非常高昂:为了获得一点点利益,失去的是一大批亲朋好友,还有自己难以挽救的道德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