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两个不低于”的目标
《意见》提出,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即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业内人士指出,在目前间接融资主导的金融格局下,强调“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份额意义重大,或将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而从利率市场化的大趋势看,银行利差收益将逐步收窄,银行加大议价能力强的小微金融服务既有利益诉求,也和其自身调结构、宏观经济转型升级密切相关。而国务院副总理马凯近日在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与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相比,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仍有较大差距,与小微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相比,还明显不相适应。
因而此次《意见》明确指出,在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保持全年货币信贷总量的前提下,优化信贷结构,腾挪信贷资源,在盘活存量中扩大小微企业融资增量,在新增信贷中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份额。同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
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意见》还明确应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针对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框架及具体工作做出明确部署。《意见》明确,除创业板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建设之外,并首次提出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意见》要求,适当放宽创业板市场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启动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建立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增加适合小微企业的融资品种。同时,要求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规模,在创业板、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债、私募债等市场建立服务小微企业的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机制。
据了解,目前证监会正在加紧修改创业板IPO办法,在财务指标要求上向创新、成长型企业予以倾斜是此次修订的题中之义,创业板再融资规则也已完成前期论证工作,主要条款基本形成,待履行相关立法程序后将择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