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应该没有麻烦,阿里巴巴如日中天,今年二季度净利润7.17亿美元,同比增长145%,是中国互联网最赚钱的公司。在2013福布斯中国富豪排行榜中,马云以433.1亿元列第八位。
但是,马云现在又有一个很大的麻烦,就是阿里巴巴的控制权,为此,阿里巴巴与香港证监会谈了很久,最终宣布放弃在香港上市。
本来,上市是个简单的问题,全球各大交易所都欢迎阿里巴巴上市,而且市场普遍预计,阿里巴巴上市后将成为中国市值最大的互联网公司。问题在于马云虽然是阿里巴巴创始人,是主要功臣,但马云并没有公司的控制权,目前只拥有阿里巴巴7.4%的股份,整个管理层加起来也不过10.4%。为了不失去控制权,就设计了一个“合伙人”制度,这一架构核心在于允许公司透过合伙人,提名董事会大部分成员;而合伙人是从阿里内部选举产生,目前有28名成员,主要包括马云及其他高管成员。这样,持股比例较低的马云和管理层就仍然掌握公司控制权,然而,这与香港股市同股同权的法则相悖,香港上市问题就此陷入僵局。
资本市场基本原则是同股同权,谁的股份大,谁的话语权就大,资本炒掉公司创始人的事例很多,比如,新浪创始人王志东在新浪上市后就被资本赶出了公司;上海家化引入中国平安后,原董事长葛文耀也就退休了。
马云当然不希望出现这种结果,但这个后患也是他自己种下的。作为公司创始人,马云本是第一大股东,可创业初期资本紧缺,一轮轮融资引人风投,创始人股权不断被稀释,特别是2005年雅虎用10亿美元加雅虎中国网站换取阿里巴巴40%股份,马云从第一大股东变成了第三大股东,失去了控制权。
其实,这种现象在中国许多互联网公司都存在,当初拼命引入风投,总觉得钱越多越好,用别人的钱不心疼,牺牲控制权也没关系。然而,公司真的做大了,才发觉失去控制权的后果。而且,引入的融资并非都是必需的,就说阿里巴巴引入的雅虎10亿美元,根本没有发挥什么作用,因为这些钱主要用来回购风投的股份了。
所以,别人的钱不是那么好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