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网诉直通-消费”,我们关注保险行业,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销售员如此推销保险,实在有失“厚道”!
【投诉】 2000年1月,我买了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灿烂人生”终身寿险计划。当时,销售员说,每年交费2947元,交满25年后,可全部拿回本金。可我最近偶然发现,25年后只能拿回一部分本金,其余本金要到2084年才能拿回。到那时,我已不在人世了,儿子也100多岁了。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这个“时间差”,拖得太长了。(沈先生)
【调查】 昨晚,记者赶到杨浦区政通路305弄沈先生家,他儿子拿出了保险合同。合同概要上写着:“每期保险费2947元,缴费期满日2025年01月25日”。同时,合同上注明“保险合同期满日2084年01月25日”。
沈先生说,当时,保险公司销售员说,等2025年缴费期满,可全部拿回本金。可他最近才发现,到2025年,只能拿回5.5万元本金;其余的18000多元本金,要等到2084年合同期满才能拿回。“当时也没有细看合同,否则不会这么签!”沈先生说,自己文化水平不高,所以才被“忽悠”。
【回应】 记者致电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当时他们销售员未向沈先生解释清楚,所以才出现了误会,他们向沈先生道歉。就在记者致电保险公司之后,公司派人来到沈先生家中,就合同上的保险条款再向他解释了一遍。
但对于沈先生提出的退保要求,保险公司表示,如要退保,将损失很大一部分本金。无奈下,沈先生只有答应继续每年交保费。“剩下的18000多元本金,就等孙子来拿吧!估计到了那时,孙子也70多岁了!”沈先生自嘲。沈先生希望,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今后能加强销售人员的培训,不要为了推销产品,故意向客户歪曲或隐瞒关键内容。只有这样,保险业才能健康发展,保险销售员也能赢得客户的尊重和支持。
本报记者 屠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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