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难,因为搭违者常有“三碗面”:人面——“利”字当头;情面——攀亲找友;场面——非富即贵。
拆违难,因为搭违者总能“钻空子”:新增——闪电战,一夜造就,猝不及防;存量——持久战,慢走程序,根基难动。
近日,2015年上海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会议即将召开,从12345市民热线和12319城建热线的数据来看,违法建筑在各区县群众反映的城市治理顽疾中,投诉量依旧“高居第一”。
去年,被称为上海史上最严的拆违新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发布实施,让“坚决遏制新增,积极推进存量”的攻坚战,有了实实在在的“尚方宝剑”。
“拆除城市‘囊肿’!”面对群众最强烈的呼声,如何用好法规,打碎“面”碗、堵住空子?有关部门应有所担当,有所作为。今天,记者也在“观察”中一同寻找出路——
消防法 向存量“开刀”
一直以来,存量违建是拆违中的“难上之难”。从告知、开单、公示到拆除,最顺畅也要走上180多天的流程,拖得广大群众怨声不断,拖得执法部门精疲力竭。如果搭违者再来个“躲猫猫”,拒不在整改通知书上签字,那这“马拉松”真不知何时才能跑到头!
面对困局,嘉定区江桥镇探索出了些“门道”。这经验还是要从教训中说起,去年,沙河路上一家工厂内,承租人偷偷搭起了违法建筑。施工中,电焊火星落到隔壁厂房一座同样违法搭建的棚屋内,引发了一场火灾。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依据《消防法》对肇事者拘留。同时,厂区内所有存量违法建筑被一并拆除。
在随后展开的大排摸中,江桥镇安全办和消防部门发现,几乎所有的存量违法建筑都未经消防审批备案。于是,《消防法》成了“破难”的强硬抓手和法律依据,镇内通过消防部门对占用消防车通道且拒不整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使用彩钢板搭建且耐火等级低等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采取临时查封、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等措施,大大缩短了执法的时间跨度。
江桥镇拆违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区消防支队特派了2名消防官兵常驻他们这里,协助查处违法建筑。去年,江桥镇通过消防整治拆违近10万平方米,今年又将100家影响消防安全的企业列入重点整治单位,绝不让存量违法建筑“矗立不倒”。
约谈制 堵搭违“源头”
搭违,自然少不了施工单位的影子,不少“见钱眼开”的朋友早就瞅准了“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法规空子,教唆业主打起“闪电战”,短短2小时就能搭建一个阳光房、一间杂物室。
堵源头,靠什么?还是靠法规,《实施意见》中除了有对搭违业主的处罚办法外,还明确执法部门可对设计、施工单位同样追责。
今年春节前,嘉定区高潮中心村一夜间出现了9个彩钢板房,被用来堆放杂物。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这批房子的材质、设计一模一样,显然出自同一施工队之手。仔细询问下,村民透露,他们都是找附近一家塑钢店制作的。执法人员会同工商部门约谈施工队老板,如再次承接违法建筑的施工项目,将会对其采取制约措施。塑钢店老板写下承诺书,不再参与搭违,并同意将已搭的彩钢板房屋全部拆除,退还相关费用。
由于搭违收益可观,不少人将此视为“聚宝盆”,一些有资质的正规施工队也参与其中。对此,执法部门已形成了约谈机制,让施工单位承诺“不得协助业主搭建违法建筑,对已搭建违法建筑,必须自行拆除,退还费用”。“谁搭违,就砸谁的饭碗!”相关部门表示,对劣迹斑斑的施工单位,将会同建管部门加强黑名单制度的建立,联合征信部门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拆除违建,拒不拆除或逾期不拆除的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同时限制其承接其他正规业务。
暂停制 断违建“后路”
“对正在实施且拒不停工的违法建筑可予以中止水、电、气及通信等供应。”《实施意见》中的这条规定给了拆违部门又一雷霆手段。
去年,S20外环高速曹安公路至桃浦路段的高架桥9跨桥孔内,违法建筑越搭越多,从最初的几间道班房迅速增至5000余平方米。这些房屋被层层转租给17家经营小业主,经营建筑材料、汽车部件、食品制作和仓储等,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启动整治后,当事人漫天要价、言语威胁,执法部门在走完流程后,对接了水电部门对违法建筑部分停止供水供电,使其无法再维持经营。去年12月,在多部门的联合努力下,桥洞清理完毕。
一位基层政府工作人员表示,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一直以来阻碍着拆违工作的有效推进。如今有了“暂停制”,让违法建筑不能使用公共资源,彻底断了搭违者的“后路”,没了巨大的“利益”基础,无根违建就能顺当拔除。
问责制 逼干部“担当”
有时候,面对权贵、面对亲友、面对利益,一些执法人员会“退避三舍”,会“眼开眼闭”。
“要有最严厉的问责制度,要让干部敢于担当,敢于作为!”在江桥镇,面对违法建筑,党员干部们的日子不好“混”,首先,要熟知法律,《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土地管理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必须了然于胸,成为向违建宣战的有力“武器”。
其次,为杜绝有违不查、查而不严的问题,江桥镇制定了《拆除违法建筑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违法建筑监管不力的党员干部,可由政府部门对其处罚甚至罢免。
去年起,江桥镇各村委签订了“拆违任务责任书”,年底考核时,4个村因查处不力导致考核不达标,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
|采|访|手|记|
在采访中,一些执法人员也坦言,违法建筑在建时,及时查处最有效,但具体执行中,仍然感觉法律法规的支撑尚不全面。比如,政府部门的拆违成本逐年增大,却很少有违建业主因自己的违法行为遭受经济、行政处罚。“执法遭遇抵抗、冲突是常有的事,违法业主比我们更理直气壮。”执法人员希望,更多的刚性规定能出台,让拆除违建真正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同时,有关部门也得静下心来思索,如何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从源头上想更多办法,不断探索实践综合管控违法建筑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