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主任表示,对于全装修房的质量验收,目前还缺乏明确的法律约束和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部分开发商为了牟利,往往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导致全装修房质量参差不齐。他建议消费者,在购房时除了签订购房合同外,还应与开发商针对装修部分作出额外的约定,将装修预算、设计图纸、装修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一一列出,同时明确开发商、施工方、监理方和业主的权利义务,从而避免发生问题时各方“踢皮球”的现象。
至于消费者投诉开发商不履行承诺、现实与规划不符的问题,汪主任也坦言,能否顺利维权的关键还是在于双方事先有无明确的约定。不少开发商在销售阶段,为了吸引业主购买,可能会夸大其词,甚至玩“文字游戏”,事后却翻脸不认账。因此,消费者千万不能轻信开发商口头上的承诺,最好通过合同的形式加以确认,比如将规划图甚至沙盘照片等内容作为附件,加入购房合同内,这样一旦日后发生纠纷,消费者就可以将其视为证据,维护自身的权益,“总而言之,开发商嘴上说得再漂亮,不如合同里白纸黑字来得实在。”
本报记者 房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