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新运终审判决之前,与之关联的南阳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原局长周松山、南阳市地税局原副局长王晨煜也分别以受贿罪被南阳市唐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和11年。
2009年3月,高新运就任南阳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直到2014年8月案发。在担任局长的5年多里,他先后8次调整干部,平均每8个半月一次。记者采访中获悉,2010年6月和2012年4月,高新运对南阳市地税系统的干部进行了两次较大规模的调整。通过调整,他先后收受40名干部的贿赂共计66.5万元现金,以及10万元购物卡和加油卡。判决书显示,在当时南阳市地税局局领导班子6名副手中,3人曾向“一把手”行贿。
上行下效。高新运利用干部调整收受贿赂影响恶劣,南阳市地税系统不少人仿效。其中南阳市地税局原副局长王晨煜先后收受直属分局原局长周某某、高新区地税局原局长张某某、税务稽查局原局长李某某的贿赂,为这些人的提拔、任命提供帮助。除了利用干部调整受贿,以高新运、周松山、王晨煜为代表的南阳市地税系统贪官,还通过随意给企业减免缓税收,开辟第二条致富之路。南阳地税系统“窝案”造成国家千万元税款的流失。
损了公家,“富”了个人。以王晨煜为例,调查发现,王夫妇的资产信息令人咋舌:其在银行有近千万元的资金流转,在南阳、海口、北京等地的繁华地段有数套房产。王晨煜住宅共搜查出贵重单反相机37部,珍贵玉石11个,茅台酒多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