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农村居民的补助水平,从原来的人均筹资不足2000元提高到3000元以上
■ 农村居民住院费用不再设最高支付限额,门诊取消原5000元的封顶线
■ 城镇居民一、二级医院的医保支付比例提高5%,19至59岁城镇居民门诊起付标准从原来的1000元下调到500元
■ 城乡居民在村卫生室就医,不再设起付线,医保直接按80%的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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