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某在庭上拒绝律师援助。他表示,美国警方对他的指控存在很大问题,但他不愿在香港的法庭上作过多反驳和描述。他愿意回美国自首,就案情作具体说明。
史某辩称,自己到香港并非潜逃,而是以正常人身份、经正常途径来港,原计划经香港前往深圳处理公务,因此没在香港预订酒店。根据他的说法,他在深圳有公司,拥有5000万至1亿人民币的资产。
他强调,他名下资产较多,因此没有潜逃的可能,再加上他患有心脏病,身体状况很糟糕,因此在被遣返美国之前,希望能申请保释。
不过法官表示,史某面临的是谋杀指控,案情严重,且美方提供了强有力证据,因此找不到保释的特殊理由。法官最后拒绝了申请,并将案件押后至2月11日再审。
美国和香港曾在1998年签署遣返协议。此前,洛杉矶警方已明确表示,希望在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的协助下,寻求香港方面的合作,将嫌犯引渡回美国。对此,香港警方早前回应称,由于案件仍在审理当中,预料有关遣返事宜的具体安排,仍有待法院的最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