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除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外,只有“较大的市”拥有立法权。江苏省内只有南京、无锡、徐州、苏州这4个“较大的市”拥有立法权。2015年8月1日实施新《立法法》后,镇江、常州、泰州、南通、盐城、扬州六市首批获得立法权,2015年年底镇江即出台拥有地方立法权后的首部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