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已经风靡了四个夏天的“红色的转椅”,今年夏天很可能易主。
作为四季《中国好声音》的“生生父母”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制作)昨晚终于发声,表示对于“Talpa公司单方面撕毁合同,不顾合约中承诺给予灿星的独家续约权”,感到非常遗憾,并对此专门发表声明,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据悉,2012年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从荷兰Talpa公司引进《The Voice Of…》节目模式,按照国际惯例,节目的模式费用占节目整体制作费的5%左右,这也符合当年媒体中对于节目模式费人民币200多万元的报道。
据灿星制作副总裁陆伟介绍,按照惯例,节目模式合同一般有效期是三年,每年续约一次。2013年,灿星与Talpa公司就《The Voice Of…》模式进行第一次续约谈判, Talpa公司突然表示,国内有其他卫视及制作公司愿意出1亿元采购《The Voice Of…》节目模式,要求灿星制作将模式费涨到每年人民币1亿元,这一标价比一年前的原价翻了几十倍。经过艰苦的谈判,灿星制作最终以每年6000万元版权费的价格得以续约成功。这其实已经严重违背模式费占节目制作总成本约5%的国际惯例。
虽然唐德没有公布具体的意向金额,但灿星现在得到的信息是:“如果想要开启续约谈判,必须先承诺每年向Talpa支付高达数亿元人民币的模式费”。也就是说,从2012年的200多万元人民币,到2016年的数亿元人民币,借助中国制作公司的“自相残杀”,荷兰Talpa公司四年内将节目模式费涨了上百倍。
记者联系到唐德影视,对方没有直接回应模式价格以及是否具体签约的敏感问题,只是表示明天会和Talpa公司举行发布会统一回复。但按照此前公告,如果其于2月8日或之前与荷兰方面签署具体协议,那么此后四年相关权益将归属唐德影视。也就是说,灿星制作若不愿付出高昂的续约金,很可能数日后只能抱守“中国好声音”五个大字,而原节目标志性的转椅、话筒等要素,以及所有的核心模式,都将易主。这一损失,对于四年来拥有广泛收视基础和影响力的《中国好声音》来说,几乎可以说是毁灭性的。更重要的是,如果“好声音”已经成熟、成功的模式易主,那也就意味着《我是歌手》《奔跑吧兄弟》《爸爸去哪儿》等成熟节目都会面临同样的问题。
本报记者 孙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