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渐热,一些人喜欢喝菊花茶。购买菊花的消费者发现,产自浙江的“雅盛”菊花,四十克装的批发价为四元五角,在农贸市场的售价不到十元钱,药店却卖到了十八元,是进价的四倍。药店工作人员称,他们进菊花是药批,所以价格高。
其实,菊花是药食同源,不存在药批和食批的区别。关键是同样品牌的菊花进了药店,冠上了药材的头衔,就身价暴涨。药店敢于标离谱的高价,一是因为一些消费者不知道菊花是药食同源,迷信药店的菊花是药材,经过特殊处理,效果好,药店就利用了消费者这一心理。二是药店利用定价自主权牟暴利,特别是中药材,很少有人去关注“价比三家”,更不会去调查药材的批发价,他们的暴利行为很少会引起人们关注。
药店的暴利行为,扰乱药品市场的价格,也直接加重了病人的负担。旅游行业的“天价鱼”“天价虾”事件受到舆论关注后,得到了应有的整治。“天价药材”、“天价药”的现象是否也该关注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