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7月1日表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稿)6月17日已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三项配套保障措施将切实跟进,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强化一线监管,证监局加强现场检查,同时严格监管执法。
明确重组上市项目复牌前一律召开媒体说明会,上市公司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会、董监高、重组方、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均应参会回应市场关注,充分接受市场监督。
随后,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指引》和《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备忘录》,对上市公司推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应召开媒体说明会的情形、方式和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以建立重组上市的外部沟通机制,进一步提升重组上市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为有效地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和市场约束机制。为确保媒体说明会能够如实反映市场疑问,要求上市公司应当邀请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参会,且数量不得少于三家。
上交所表示,近年来,重组上市(即市场俗称的“借壳”)监管不断强化。目前,重组上市的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已基本到位,但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部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仍然未能完全澄清和打消市场和投资者的疑虑,重组上市方案的推进也往往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本次发布的《上市公司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指引》,主要内容是建立重组上市的外部沟通机制,媒体和投资者将有机会直接面对上市公司、重组方和中介机构,当面提出问题,现场获得解答。
深交所表示,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备忘录》,将进一步提升交易各方和中介机构的信息披露责任意识,督促各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归位尽责,有效促进市场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