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2:晚晴风景/金色池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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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4日 星期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涉老洽商应避老
佘建民
  文/佘建民

  日前,在医院探望朋友,见到至今都让我难受的一幕:只见,在病房的一角,一位骨瘦如柴的老伯无力地蜷缩在病床上;睁着大而无神的眼睛,无奈地看着他的几个子女目无旁人地为了他的生活费、医疗费及出院后的生活安置地点、费用等问题,大声且喋喋不休地争论着。

  旁人稍作劝解:“你们在病房里吵,老伯伯听了会不开心的。”他们却回以“老头子有点老年痴呆了,伊不晓得的。” 

  岁月不饶人,做人总有老且病弱之时,病弱时,病人最渴望亲人的关心和照顾,最不愿看到的就是亲人的冷漠和因为他的病造成亲人间的龃龉,而当着病弱老人的面,为了老人的安置和费用问题,争论不休,这恰恰是对病弱老人最大的伤害。别看老人无言,他内心的伤痛,或许比疾病带给他的伤痛更重,做子女的懂吗?

  实话实说,囿于条件,子女间的时间、精力、财力各有不同,在涉及老人赡养问题时,难免有些争议,为此进行洽商,也情有可原。但,子女在洽商涉老事项时,应当避开老人,私下协商为好,待有了能够让老人和大家都满意的结果后,再告诉老人为好。

  当然,在老人神志、体力等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先听听老人自己的意见,再据此,由子女协商,则更好。在不得不对老人的赡养问题洽商时,也不能当着老人的面,争论不休,那样,会让老人难受的。涉老洽商应避老,这既是对老人的尊重,也能让老人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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